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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事办理
来源: 暂无   |    时间:2024-02-27 10:20:59   |   浏览:

1、离退休教职工去世,家属应及时告之单位退休工作联络员。

2、离退休教职工家属办理完丧葬事宜后,应按下列程序办理丧葬、抚恤、慰问等善后事宜(见图示)。

3、离退处丧葬服务专职人员:蒋小勇,联系电话:13982211214。

注:按相关规定,在办理丧葬费、抚恤金时,配偶、子女等应全部到场,因故不能到场的家属,应在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上写委托书并签字,留联系电话。退休教职工原工资银行卡家属请不要马上注销,最好保留一年时间后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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