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大学困难师生员工帮扶基金管理使用办法》(川大委〔2019〕58号)文件精神,离退休处于2023年11月24日对27位离退休教职工申报2023年年末帮扶基金专项帮扶的材料进行了审核、初评,并将初评结果报送四川大学困难师生员工帮扶基金评审小组。评审小组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评审会议,形成帮扶基金专项帮扶建议名单,并上报管理委员会审批。2023年12月20日,帮扶基金管理委员会召开会议,审批通过了评审小组报送的帮扶建议名单。现将帮扶基金专项离退休教职工帮扶名单予以公示(公示5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离退休处电话(85401226)或书面反映。
离退休工作处
2023年12月20日
附:2023年年末四川大学困难师生员工帮扶基金专项离退休教职工帮扶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