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确立了“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心任务,强调要在法治的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法治中国是中国式现代化在法治领域的具体体现和内在要求,更是中国式现代化国家的应有之义和重要保障。
为宣传法治中国的理论精髓与核心要义,推进法治中国建设,4月12日下午,学校银龄宣讲团成员李平教授应邀为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经济管理系师生作题为《法治中国的理论和实践——学习二十大报告专题讲座》的辅导报告。讲座中,李平教授以“是什么”“为什么”和“怎么做”为逻辑,根据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分别阐述了法治中国的含义、意义及建设举措。阐释了法治中国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奋斗目标,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法治具有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本功能。法治中国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法治中国符合历史规律、执政规律、改革规律、发展规律。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征程上,我们必须把全面依法治国摆在全局性、战略性、基础性、保障性位置,向着建设法治中国这一奋斗目标不断努力。最后,李平教授结合自己近期参与的“法律明白人”师资培训工作,谈了体会:法治中国建设,顶层设计很重要,实践更需要从基层做起。
李平教授深入浅出的解读令在座师生们受益匪浅。他们表示,此次讲座使他们加深了对法治中国的理解与认识,进一步了解了法治中国建设赋予青年师生的责任与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