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4月1日于本部
命 令
兹颁发“入城三大公约十项守则”,作为全军指战员、工作人员进入城市生活行动的准绳。各级军政机关须据此深入教育所属部队,务使人人了解、个个熟记。各级军政干部须以身作则,督率全体切实遵行。并须奖励自觉遵守的模范行为,批评与制止违反的现象;对有意违反或屡教不改者,应予以必要的纪律制裁,以期贯彻执行,而达到正确执行党的城市政策的目的。
此 令
司令 兼政治委员 陈 毅
副司令员 兼第二副政委 粟 裕
副政治委员谭震林
主 任 唐 亮
副 主 任 钟期光
附:“入城三大公约十项守则”
入城三大公约
一、遵守军管会及人民政府的一切法令和各种规定。
二、遵守城市政策,爱护市政建设。
三、保持革命军人艰苦朴素的传统作风。
入城十项守则
一、无故不得打枪。
二、不住民房店铺,不准打扰戏院及一切娱乐场所。
三、无事不上街,外出要请假。
四、车马不得在街上乱跑。
五、不准在街上吃东西,不得扶肩搭背,不准拥挤街头。
六、买卖要公平。
七、驻地打扫清洁,大小便上厕所。
八、不准卜卦算命,赌博宿娼。
九、不准封建结合,徇私舞弊。
十、不准在墙壁上乱写乱画。
全体指战员要:人人熟记!人人做到!
解放大军下江南,要进上海和南京,
大小城市几百座,都要解放归人民。
接管建设新城市,政策纪律最要紧。
入城守则共八条,一条一条记在心。
第一实行军管制,保护人民各阶层。
保障民主和自由,保障财产和生命。
不准随便乱捉人,维持秩序安人心。 (只有首要战犯,武装特务,军事破坏的现行犯,持枪抵抗者,可以逮捕送军管机关处理)
不准随便乱杀人,杀人就要经法庭。
严禁抢劫和破坏,严防特务害人民。
搜索盘查要严格,站岗放哨要细心。
大家提高警惕性,蒋匪残余好肃清。
首恶战犯必要办,胁从分子可不问,
为民立功受奖励,分别对待有方针。
笫二加强纪律性,服从指挥听命令。 (一切权力统归军管会)
三大纪律要做到,八项注意要执行。
政府布告和法令,军人首先要执行.
不管部队和机关,不管民工和民兵,
没有携带出入证,一概禁止进出城。
若要进城来宿营,要经军管会批准。
房子不能随便住,宿营必须听指定。(工厂、学校、医院、教堂、文化机关等不住)
不准乱跑乱游逛,先要请假后出门。
不准随便乱打枪,军纪森严不容情。
不准沿路拦汽车,走路要靠一边行。
尊重风俗和民情,城市常识要弄清。
监牢犯人分别放,放了盗贼害人民。 (由司法机关分别处理,开始只放革命的政治犯,不放匪盗分子)
第三宣传党政策,人民利益最为先,
实际行动守纪律,就是政策的保证。
帮助防空和防火,打扫街道讲卫生。
建设工作努力干,为民服务好精神。
揭穿敌人的造谣,多拿实际讲真情。
开始不准写标语,宣传政策要谨慎。
第四缴获要归公,官僚资本归人民。
一切蒋匪大企业,(工厂、商店、仓库、堆栈、公司、银行、医院、铁路、矿山等)全归政府来经营。
好好看管保护好,不准破坏和搬运。 (应强调只有看管保护之责无接收处理之权)
战斗缴获的物资,街上零星军用品,
不要私人发洋财,交给上级统一分。 (由军管会物资委员会统一分)
功劳大小都有分,照顾功臣和伤员。
首先分给解放军。
第五保护工商业,人民生活有利益。
“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公私兼顾劳资两利。”
坚持这个总方针,市场稳定百业兴。
鼓励开工做生意,照常营业开大门。
不准抢购和强买,军队买卖要公平。
尽量不买新东西,统一采办必需品。
第六保护建筑物,这些财产属人民。
电车汽车火车站,轮船码头电报局,
电灯电话自来水,电影戏院娱乐场,
名胜古迹和公园,还有医院和学校,
文化教育各机关,都是公共的财产,
都要保护不破坏。
机器零件不拆卸,窗上玻璃不打碎,
家具用品不搬走,文件表册不乱翻。
一切东西都不动,恢复建设不困难。
第七城乡有分别,城市不能比农村。
农村斗争的方式,不能机械搬进城。
不准‘分房’,‘分浮财’,不向工商乱斗争,
反动政治要摧毁,生产机构要保存。
逃亡地主不捉他,主要回家去劳动。
有些地方看不惯,宁缓勿急要忍耐,
调查民情和风俗,即使不好渐改造。
第八头脑要清醒,站稳立场不忘本。
劳动人民是主体,团结市民各阶层, (首先是依靠工人阶级,其次是其他劳动者——如手工劳动者、苦力、小职员、小商贩、中下层自由职业者,其次是青年知识分子,特别是革命知识分子,对民族资产阶级以及赞成人民民主的开明士绅也要争取团结。)
共同反帝反封建,反对官僚大资本;
建设人民的城市,帮助农民兴乡村。
不去讨好资本家,也不乱斗大商人。
不去谄媚外国人,也不盲目排外人。
不受贿赂不贪污,不让特务来勾引,
不去腐化嫖女人,不学傻瓜刘宗敏(注)。
衣食住行要朴素,优良传统要保存。
八条守则讲分明,看谁条条记得清?
全军上下无例外,都要自觉来执行。
干部自动带头干,检查督促要抓紧。
同志互相来监督,共同为党负责任。
谁敢故意来违犯,铁的纪律不留情,
首先把他赶出城,轻则检讨重处分。
用心研究和学习,遵纪立功为人民。
秋毫无犯纪律明,革命胜利有保证。
注 释:
刘宗敏(?-1645)明末农民起义军将领,陕西蓝田人,铁匠出身,从李自成起义,骁勇善战。崇祯十七年李自成率军攻克北京,推翻明朝,被封为汝候,凡文官皆受其节制。他对明朝官吏仇恨极深,但骄傲自满,对满族贵族进攻,警惕不够。后于撤退时,为清兵所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