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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离退休教职工申请四川大学困难师生员工帮扶基金工作的通知
来源: 暂无   |    时间:2020-11-24 10:55:06   |   浏览:

校内各单位:

按照《四川大学困难师生员工帮扶基金管理使用办法》(川大委〔2019〕58号)和学校工作安排,2020年度四川大学困难师生员工帮扶基金专项资助工作现已启动,现就离退休教职工申请帮扶基金专项资助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2020年度内离退休教职工本人首次确诊罹患重大疾病或突发事故致贫致困(确诊时间为:2019年12月1日—2020年11月30日);

2、离退休教职工本人因长期罹患重疾或事故致贫致困。

二、申请流程

1、困难离退休教职工填写《四川大学困难师生员工帮扶基金专项申请表》,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2、因丧失行为能力无法自行提出申请的离退休教职工,可由其直系亲属或单位提出申请或帮扶建议,同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提交材料

按照《四川大学困难师生员工帮扶基金管理使用办法》有关规定,申请帮扶基金专项的离退休教职工需向所在单位提供如下有关凭证:

1、首次确诊检验、检查、诊断报告单(如CT、磁共振、B超病理切片等);

2、司法部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的,或管理委员会认可的医疗机构、鉴定机构出具的伤情鉴定诊断书;

3、因长期罹患重疾或遭遇突发事故致贫致困的相关支撑材料;

4、本人身份证明;

5、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四、评定程序

1、各单位对本单位提出帮扶申请的离退休教职工材料进行审核,将相关材料报送至离退休工作处;离退休工作处组织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初审,材料汇总报送至学校帮扶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四川大学困难师生员工帮扶基金评审工作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评审,提出初步评定结果,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3、四川大学困难师生员工帮扶基金管理委员会对评审工作小组的评定结果进行审批。

五、工作时间和要求

1、各单位于2020年12月1日下午17:00前,将离退休教职工申请困难帮扶基金的申请表、相关附件材料和单位申报情况汇总表报送至离退休工作处(望江校区文华活动中心305室),同时报送汇总表电子版(电子邮箱:ltxc@scu.edu.cn)。联系电话:028-85401226 85412641 85501563

2、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协助离退休教职工做好申报和审核工作。

附件1: 四川大学困难师生员工帮扶基金专项申请表.docx

附件2: 四川大学困难师生员工帮扶基金专项申请汇总表.xls

离退休工作处

2020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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