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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四川大学在职困难教职工帮扶慰问工作的通知
来源: 暂无   |    时间:2020-11-23 16:00:34   |   浏览:

机关各工会小组:

按照校工会的统一安排,现启动2020年四川大学困难师生员工帮扶基金和2021年元旦、春节困难教职工帮扶慰问工作,为提高工作效率、规范申报流程,困难教职工帮扶慰问有关工作将通过工会网上服务平台进行申报,请各工会小组认真做好组织申报。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0年度四川大学困难师生员工帮扶基金专项

(一)申请条件

1.在职在编教职工本人2020年度内首次确诊罹患重大疾病或突发事故致贫致困(确诊时间为:2019年12月1日—2020年11月30日);

2.在职在编教职工本人因长期罹患重疾或事故致贫致困。

(二)申请流程

1.登录校工会网上服务平台,在【困难帮扶系统】里面填报和补充个人基本信息,选择帮扶项目“2020年四川大学困难师生员工帮扶基金专项”;

2.因丧失行为能力无法自行提出申请的教职工,可由其直系亲属填写或单位系统管理员代为填报;

3.按照《四川大学困难师生员工帮扶基金管理使用办法》(川大委2019[58]号)文件第十七条有关规定,申请帮扶基金专项的教职工需向所在单位提供有关凭证的电子文件:(1)首次确诊检验、检查、诊断报告单(如CT、磁共振、B超病理切片等);

(2)司法部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的,或管理委员会认可的医疗机构、鉴定机构出具的伤情鉴定诊断书;

(3)因长期罹患重疾或遭遇突发事故致贫致困的相关支撑材料;

(4)本人身份证明;

(5)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二、2021年元旦、春节困难教职工慰问帮扶

(一)慰问对象

1.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当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教职工;

2.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当年政府规定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教职工;

3.本人首次确诊罹患重大疾病或突发事故,以及本人因长期罹患疾病或因事故家庭生活困难的教职工;

4.直系亲属因罹患重大疾病或突发事故,致家庭生活困难的教职工;

5.其它原因需要帮扶慰问的教职工。

(二)申请流程

1.登录校工会网上服务平台,在【困难帮扶系统】里面填报和补充个人基本信息,选择帮扶项目“2021年元旦、春节困难教职工慰问”;

2.因丧失行为能力无法自行提出申请的教职工,可由其直系亲属填写或单位系统管理员代为填报;

3.按照《四川大学在职教职工困难帮扶评定细则(试行)》有关规定,申请元旦、春节慰问帮扶的教职工需向所在单位提供如下有关凭证的电子文件:

(1)本人首次确诊罹患重大疾病或突发事故,以及本人因长期罹患疾病或因事故致家庭生活困难的,按照《四川大学困难师生员工帮扶基金管理使用办法》(川大委2019[58]号)文件第十七条有关规定,提供相应凭证;

(2)直系亲属因罹患重大疾病或突发事故致家庭生活困难的,除提供上述相应的佐证材料外,同时需要提供该直系亲属与本人关系的佐证(户籍、结婚证、出生证或有关机构的证明);

(3)直系亲属医疗保险自费部分相关证明材料;

(4)直系亲属上一年度的个人收入证明;

(5)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工作要求

(一)申请人请于11月27日中午12点前完成平台申请。

(二)各工会小组请于11月27日中午12点前将以教职工姓名命名的申请佐证材料的电子文件统一打包发送至李瀚老师处(联系电话:85407583)

附件:困难帮扶申请管理系统操作步骤.doc

机关工会

2020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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