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做好2020年离退休职工特殊困难补助工作(常规帮扶),体现学校关怀,根据工作安排,现将离退休教职工特殊困难补助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因患重大疾病或长期患病,治疗医药费用自付部分较高,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离退休教职工;
2、因瘫痪、失能等原因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离退休教职工;
3、因自然灾害、意外事件等造成家庭重大损失,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离退休教职工;
4、因家庭人均收入较低或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离退休教职工。
注:需提供医院诊断证明、治疗医药费用支出票据(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工作程序
1、申请人本人或所在单位填写《2020年离退休教职工特殊困难补助申请表》(附件1),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2020年离退休教职工特殊困难补助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2)由单位填写。《申请表》和《汇总表》可在离退休处网页或微信、QQ工作群下载。
2、所在单位按照条件进行审核,对满足申报条件的,单位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并签字加盖公章,于2020年11月28日前由单位统一将《申请表》和《汇总表》报送至离退休工作处退休科(文华活动中心305),同时请各单位上传《汇总表》电子版。
3、离退休工作处对上报材料进行整理、审核,集体研究确定补助方案,经公示无异议后通过财务发放。
4、离退休处联系电话:85412641(望江东区)85401226(望江西区)85501563(华西校区)
离退休工作处
2020年10月27日
附件1:2020年离退休教职工特殊困难补助申请表.docx
附件2:2020年离退休教职工特殊困难补助申报情况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