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四川大学困难师生员工帮扶基金管理使用办法>的通知》(川大委【2019】58号)精神,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对困难师生员工的关怀帮扶机制,体现学校对遭遇重大疾病或事故等紧急突发变故的师生员工的特别关爱,学校设立四川大学困难师生员工帮扶基金。2019年四川大学困难师生员工帮扶基金申请工作正式启动,为做好困难离退休教职工申请帮扶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离退休教职工本人2019年度内首次确诊罹患重大疾病或突发事故致贫致困;
2、离退休教职工本人因长期罹患重疾或事故致贫致困。
二、申请流程
1、困难离退休教职工填写《四川大学困难师生员工帮扶基金慰问申请表》,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2、因丧失行为能力无法自行提出申请的离退休教职工,可由其直系亲属或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或帮扶建议。
三、提交材料
按照《四川大学困难师生员工帮扶基金管理使用办法》有关规定,申请帮扶的离退休教职工需提供如下有关凭证:
1、首次确诊检验、检查、诊断报告单(如CT、磁共振、B超病理切片等);
2、司法部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的,或管理委员会认可的医疗机构、鉴定机构出具的伤情鉴定诊断书;
3、因长期罹患重疾或遭遇突发事故致贫致困的相关支撑材料,如医药费支出单、医院开具的处方单等,特别是个人负担医疗费用的凭据;
4、所在单位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5、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四、评定程序
1、各单位对本单位提出帮扶申请的离退休教职工进行材料初步审查,并将申请表及相关附件材料报送至离退休工作处,离退休工作处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汇总,并报学校评审小组评审。
2、四川大学困难师生员工帮扶基金评审工作小组对离退休处初步审核后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和评审,提出初步评定结果,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3、四川大学困难师生员工帮扶基金管理委员会对评审工作小组的评定结果进行审批。
五、申报截止时间
请各单位于2019年12月18日下午18:00前,将离退休教职工申请困难帮扶基金的申请表、相关附件材料和单位申报情况汇总表报送至离退休工作处(望江校区文华活动中心305室),同时报送汇总表电子版。联系人:肖老师、徐老师,联系电话:028-85401226。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广泛宣传,主动梳理本单位符合条件的困难离退休教职工情况,并对申请工作给予帮助和指导,体现学校对离退休教职工的真切关怀。
离退休工作处
2019年12月11日
附件1:
四川大学困难师生员工帮扶基金专项申请表.docx
附件2:
四川大学困难师生员工帮扶基金专项申请汇总表(离退).xls